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我为群众办实事】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
时间:2021-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水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饮水安全是民生大事,水源地保护容不得一丝马虎。我院第三检察部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我县漾江镇金盏河、平坡镇栗树沟、顺濞镇磨刀沟、富恒乡龙潭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要求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标界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未建立隔离防护设施或隔离防护设施破损,偶有游泳、放牧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上述问题,漾濞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96下午举行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及诉前圆桌会议。受送达的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了本次宣告。宣告会由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加利主持。检察官柯文芳宣读检察建议书;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主持人董加利对检察建议进行了释明。相关行政机关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并当场承诺将迅速落实检察建议,认真履职、及时整改。 

    会议最后,董加利检察长表示,饮用水安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希望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厘清责任,协同配合,各尽其责,切实担负起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确保群众喝到干净的、安全的、放心的饮用水。 

     此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与各行政单位进行面对面交流,既可以确保检察建议进一步落到实处,又可以助推检察监督刚性提升,让检察建议进一步落到实处,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单位良性互动。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12309中国检察网
检察新媒体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滇公网安备 532922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