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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促司法公信,广泛参与助质效提升
时间:2024-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漾濞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监督工作优势,不断强化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工作力度、扩宽监督检察工作方式,让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工作深度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来,漾濞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检察开放日等办案活动24件次,占办理案件总数的6.7%,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做到了“四大检察”全覆盖,形成了全方位、多元监督的工作格局。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提升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系一工地工友,二人在饭店吃饭期间因发生口角互殴造成二人不同程度受伤,经过鉴定,被害人李某某左眼损伤程度为轻伤一(Ⅰ)级,鼻部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Ⅱ)级。杨某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鉴于杨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漾濞县检察院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综合评判,同意漾濞县检察院的拟处理意见,认为漾濞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力化解社会矛盾,以公开促公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来,漾濞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强化轻罪治理工作,对矛盾已得到化解、损害已得到有效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故意伤害、盗窃及其他犯罪情节轻微的14件拟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案件以及控告申请立案监督、当事人申请民事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共19件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通过参加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其意见,并对案件的处理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不仅拓宽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同时也提升了检察公信力。参加涉未成年人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共同护“未”健康成长“针对你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不到位、学生自我保护教育缺失以及家校联系机制不畅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漾濞县检察院以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漾濞县某中学送达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宣告送达会上,办案检察官对制发检察建议的目的、检察建议书的内容、被建议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作了详细说明,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人民监督员认为漾濞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内容经过了仔细调查,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检察建议针对性强,内容切实可行,通过检校联动的方式,会助推被建议学校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推动学校全面向好发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既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监督理念,同时引入外部监督力量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宣告送达体现了漾濞县检察院公正执法、公开司法、敢于监督的决心和勇气。通过对涉及未成年人领域制发检察建议,在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真正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局面,加强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监督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磋商会,同心做好文物修缮与保护工作

漾濞县苍山西镇沙河村堵波塔属于漾濞县县级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沙河村堵波塔因年久失修,长期受雨水侵蚀,风化严重,且经漾濞“5.21”地震后受损严重,塔身石块松动脱落,存在倒塌风险,未能及时得到妥善保护和修缮,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属于检察公益诉讼拓展的新领域,漾濞县检察院经过立案调查,认为县文旅局和苍山西镇人民政府作为该文物保护的主管单位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积极组织由主管单位负责人、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的公益诉讼磋商会,磋商会达成由各方在职权范围内争取修缮专项资金,尽快对受损文物进行修缮的一致意见,相关单位认真落实磋商意见,该文物已修缮完毕。人民监督员参与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积极推动各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共同保护漾濞县文物、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此举既是对文物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的大胆尝试,也是拓宽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方式的创新,有力助推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漾濞县检察院将不断畅通监督渠道和方式,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通过十种监督方式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全面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动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主动将外部监督作为推进漾濞检察全面发展的强劲动力,确保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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