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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真、热爱与坚持中找到检察使命和担当——漾濞县人民检察院杨晓娟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25-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持续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及“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我院开设“检察先锋”专栏。该栏目将聚焦一线办案人员、业务骨干等优秀检察人员,重点宣传其在法律监督、司法办案、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突出贡献和先进事迹。通过典型培树,旨在激励检察干警创先争优、担当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向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促进形成崇法尚德的良好社会风尚,敬请关注。

杨晓娟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钻研民事检察业务,在2021年省检察院组织的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能手”称号,入选全省民事检察专家库,先后被聘任为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阳光监督员、漾濞县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共滇西工委金脉革命根据地事迹陈列馆和中共滇西工委游击队漾濞陈列馆讲解员,当选漾濞县第十届政协委员、漾濞县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及兼职副主席。

对杨晓娟来说,检察工作是一份神圣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份能实现个人理想的工作。高中毕业填报大学志愿时,选择“法律”成为第一志愿,原因是母亲就是一名检察官,从小就想成为像母亲一样的检察官。大学期间,杨晓娟利用寒暑假及毕业实习的机会,先后在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见习。这段经历不仅让她对检察工作充满向往,更增添了一份坚定。

思想引领、深学笃用,彰显干警责任担当。工作中,杨晓娟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践行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恪守政治信仰的强大动力,推进政治建设与民事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法、理、情”相统一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做到“文本法”与“内心法”的统一,把学习贯彻的成果转化为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为民服务、严谨认真,时刻注重办案质效。杨晓娟从检十余年,她几乎一半的时间都在民事检察领域耕耘。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为民服务精神,她深知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当事人的人生,只有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起案件,才能不辜负群众对检察工作寄予的厚望,才能对得起自己胸前的检徽。十余年来,她参与办理了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类型案件千余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案件效果并维护大局稳定。当弱势群体权益遭受侵害时,她积极帮助支持起诉维权。在办理农民工讨薪申请支持起诉案件时,她耐心解释、安抚情绪,帮助农民工固定证据、沟通诉讼请求、寻找法律依据,最后成功拿到工资。当当事人申请监督、诉说案件不公时,她耐心接访、认真审查案件。在日积月累的办案中,她对公平正义有了自己的理解:“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案件中都体会到公平正义,不单单指支持他们的监督申请,更多的是让他们了解我们的工作、参与到我们的工作之中,让他们知道我们尽力履职了,明白我们已竭尽所能对他们予以帮助,我们和他们讲办案程序,讲法律规定,讲权利义务,虽然没有支持他们的监督申请,但他们从司法办案的过程也能清楚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勤于学习、提高素养,不断增强自身能力。杨晓娟深知作为一线司法办案人员,需要及时学习新的理论知识与法律条文,为此她一直要求自己及时更新知识体系、时刻保持学习心态。在日常案件办理中通过精熟法律条文、深研指导案例,在办好每个案件的同时夯实法律基础,通过案件汇报、观点分析,辨明上级院及检察官对于监督理念的理解和监督标准的把握,在实践中检验理论学习的效果。她积极参加各类竞赛,荣获第一届云南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首届大理州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三次参加全州公诉人业务竞赛,分别荣获“公诉业务标兵”“优秀公诉人”“十佳公诉人”称号。

“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作为检察岗位上不懈奋斗的广大青年中的一员,杨晓娟始终践行着一名检察干警的初心与使命,她以严谨的作风、好学的态度、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检察工作当中,做到了在检察岗位上用心用情为人民服务,以实干担当书写青春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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