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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检察长” 开启护林新模式
时间:2021-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国、省、州、县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为契机,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县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漾濞县检察院与县林长办启动“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

 “共开一次会议”

1225日,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刚等一行就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相关事宜专程到漾濞县林长办进行沟通会商。漾濞县林长办主任、县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荣峰、县林长办专职副主任、县林草局副局长唐建华等参与座谈。

与会人员就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两法衔接”、检察监督、服务保障、联合督办、协作办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互动。经座谈,双方明确了共建共治的协作目标,并就协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达成了初步共识。会议决定,将就“林长+检察长工作具体衔接签订书面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建立漾濞县林长+检察长森林、湿地保护新模式。

 “共建一类基地”

聚焦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结合漾濞县实际,与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漾濞县林业和草原局、漾濞县苍山分局共建“苍山西坡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

1228日,召开了漾濞县共建苍山西坡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联席会议,围绕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整合系统资源和优势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到苍山西镇光明村举行了揭牌仪式,助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落细。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漾濞县林业和草原局、漾濞县苍山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共巡一次山林”

揭牌仪式结束后,检察长董加利与县林长办相关负责人深入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漾濞县苍山西坡共同开展巡山护林活动,切实将“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共办一批案件”

为进一步加强与林长办协作配合,形成爱林护林工作合力,创新检察办案模式,提升检察机关专业化水平,聘任县林业和草原局林政股股长、工程师李大宁同志为漾濞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这也是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深化执法司法协作,共同打击涉林犯罪,共同保护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又一举措。

下一步,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依托“检林护林”新模式,进一步强化涉林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拓宽涉林法律服务领域,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的违法犯罪和损害公益的行为,及时修复被破坏的林业生态环境,为更好地推动森林漾濞建设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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