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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磋商 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时间:2021-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25日,漾濞县人民检察院组织鸡街乡人民政府、苍山西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保护局漾濞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鸡街乡比度大箐、苍山西镇雪山河等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诉前磋商会议。

【基本情况】

今年10月份,我院第三检察部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鸡街乡比度大箐饮用水水源地存在未按要求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等问题;苍山西镇雪山河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隔离防护设施破损未及时维修,有农户在一级保护区内种植玉米,有群众在一级保护区内取水口附近游玩等情形,给辖区群众饮水安全造成了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磋商成果】

磋商会上,案件承办人通报了基本案情,参会行政机关人员对案件事实进行确认,并针对如何更好地保护和监管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交流讨论。经过磋商,明确责任主体,确定整改措施和监管方案。参会行政机关做出将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不断完善保护措施、加强监管的承诺。

【目的意义】

本次磋商会,是我院依据202171日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首次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通过案件磋商,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增强了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沟通,进一步凝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合力。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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