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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检察院联合县残联开展“‘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25-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好民法典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5月14日上午,漾濞县检察院联合县残联共同开展“‘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暨“残疾人权益维护”专题培训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联工作者及志愿者共计34名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漾濞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延虹,残联主席许向前等参与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漾濞县公益诉讼示范林、青蓝工作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文化陈列室等。在参观过程中,检察人员进行详细讲解,让大家全面了解漾濞县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感受检察机关的文化底蕴与工作氛围。

会上,王延虹检察长为专题培训作开班动员讲话。她强调,一是以法治之光“典”亮美好生活,筑牢权益保障基石。始终将贯彻落实民法典作为履职的重要遵循,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让民法典的精神与规则融入司法实践。通过民法典与残疾人权益保护专题宣讲、案例解读等内容,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让残疾人权益保护在法治保障中更加可感可触可及。二是以检察担当守护特殊群体,传递司法人文温度。进一步深化“检察为民”专项行动,总结好近年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工作经验及成效,强化与县残联协商会商,以活动为契机、为起点,建立“检察+残联”协作机制,协同构建更加有效有力完备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三是以开放姿态倾听民意,携手共建法治社会。持续开展“检润苍漾”、“检融综治”工作,进一步实现网格吹哨,检力下沉、服务下倾,打造群众身边检察院,让更多人了解检察职能,让检察履职能为更多人护航。



随后,从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专司人员紧扣活动主题,深入解读《民法典》中直接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27条相关法条,围绕残疾人士普遍关心的生活、就业、权益维护等法律问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释法解惑。同时,从《民法典》的概述、监护人职责、侵权责任、抚养赡养、婚姻家庭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引导残联工作者深入了解涉残惠残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残疾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充分彰显《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此外,还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民事支持起诉等检察相关职能,拓宽残疾人群体的维权渠道认知。

此次活动的举办,让残联工作者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识,有效提升了残障人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下一步,漾濞县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把民法典精神贯彻于整个民事检察工作中,深刻领会民法典精神内涵,更新监督理念,以保障民法典切实实施为重点,加强民事监督力度,充分凝聚司法保护合力,坚持精准监督,高质效办案,不断优化服务举措,为残疾人士提供更加优质、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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