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双方就民事赔偿数额始终未达成一致,我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推动“检力下沉”,将矛盾化解贯穿案件办案始终,积极开展“检调对接”“上门听证”工作,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修复社会关系,促进乡村和谐。
“检调对接”进综治中心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积极对接受害者所在的龙潭乡综治中心,主动推动保险公司一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2025年9月11日上午,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延虹、龙潭乡党委书记陈志坚联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保险公司、乡司法所等一同前往受害者乡镇综治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将法律政策和人情事理相结合,从法、理、情方面开展释法说理,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为被害人家属解开了心结,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上门听证”


调解后,漾濞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了“家门口”的听证会,由漾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持,邀请了听证员、值班律师、村干部及周边村民围坐一起,案件承办检察官代媛详细介绍了该案案情,阐述了本案认定的事实证据及拟处理意见,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拟作出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漾濞检察给广大乡亲的法律提示
1.发生事故后
立即报警、救人是第一要务。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2.积极配合
若案件进入检察环节,接到检察院通知后请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这是解决问题,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佳机会。
3.相信法律
检察院的调解听证以法律为底线,既保护被害人的权益,也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4.我们的宗旨
用司法的温度弥合创伤,用公开公正的方式化解恩怨,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在乡村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