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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之际,我们这样开展“学做”活动
时间:2022-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两个革命,扎实开展学做活动,漾濞县检察院结合近期重点工作,切实推进林长+检察长机制、护林防火、七号检察建议等各项工作,切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学好阿维华、杨立昌、何保全等革命先辈,331日,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到漾江镇开展主题党日暨护林防火宣传活动。

主题党日活动

为传承红色精神,缅怀革命先烈,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前往漾江镇脉地村甘屯小组滇西工委金脉革命根据地参观事迹陈列馆,重温了那段革命先烈为解放金脉不畏艰险,浴血奋战的历史,面对鲜红的党旗,再次举起右拳,重温入党誓词,增强了党员荣誉感和使命担当。

“护林防火、文明祭祀”

清明将至,森林火灾隐患增大,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提升群众防火意识,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漾濞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延伸公益诉讼触角,开展了清明期间护林防火、文明祭祀的宣传活动,联合漾江镇司法所、林业草原服务中心,充分利用集日群众集中的大好时段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通过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警示案例展示等方式向广大群众介绍《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用近年来发生的森林火灾事故提醒广大群众开展田边林缘可燃物烧除、上山祭祖、外出踏青等活动要谨慎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在防火戒严期间,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漾濞县检察院派出精干力量提前介入一起盗伐林木案件,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查,详情请看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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