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 深化“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协作机制,确保核桃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日漾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漾濞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大理漾濞石门关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民宿消防安全检查。
在消防安全检查反馈会上,联合检查组向石门关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及中层干部现场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十一个安全隐患问题,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县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要求公司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同时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在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方面的漏洞,将采取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县消防救援大队表示会以“执法+服务”的理念,从节约成本、高效便捷的角度为企业考虑,对公司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