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民族团结进步
以法为盾,向校园霸凌说“不”——漾濞县人民检察院走进脉地完小
时间:2026-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遏制校园霸凌事件发生,漾濞县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4月24日走进漾濞县漾江镇脉地完小,开展“向校园霸凌说‘不’”主题法治宣讲活动。本次活动采取“一个班级现场授课+校园广播覆盖全校”的形式,由漾濞县检察院检察官赵孝梅在一个班级内进行现场宣讲,同时通过校园广播同步向全校师生播送,确保法治教育覆盖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干货满满 以案释法活动中,法治副校长以一起真实发生的校园霸凌案件为切入点,通过视频、案例解析等形式,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校园霸凌的定义、类型及法律后果。她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重点强调:

霸凌行为绝非“小打小闹”:肢体欺凌、语言侮辱、网络暴力、社交孤立等均为违法行为,需承担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法律“年龄红线”清晰: 14周岁以上违法必究,14周岁以下严重霸凌者也将接受专门教育矫治。

“邯郸初中生案件”警示:年龄不是“免罪金牌”,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互动问答 生动普法现场设置多轮互动问答,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课件中的“四大类霸凌形式”,引导学生思考“欺凌与玩笑的界限”。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回答“如何应对霸凌”“旁观者该怎么做”等问题,并获赠法治宣传小礼品。现场气氛热烈,法律知识在轻松氛围中深入人心。庄严宣誓 守护成长活动尾声,全校师生起立宣誓:“我承诺——不当残忍的施暴者!不当沉默的受害者!不当冷漠的旁观者!对校园霸凌坚决说‘不’!学法知法守法,让青春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铿锵誓言响彻校园,彰显共同抵制霸凌的决心。多方合力 护航青春此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是漾濞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副校长成为校园里的“法律守护者”,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安全、阳光的校园环境。检察官提醒如果你或你身边的同学正在遭受校园霸凌,请勇敢说出来——检察服务热线:12309也可以通过学校、老师或法治副校长联系我们。检察机关永远是你们坚强的后盾。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12309中国检察网
检察新媒体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滇公网安备 532922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