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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7.负责其他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6件5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0人,不批准逮捕8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1件99人,经审查,向县法院提起公诉57件67人,不起诉2件2人,报送州检察院审查起诉6件6人,正在办理14件37人。坚决拥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加强与县级政法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批捕公诉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办案力量,整合办案资源,准确界定涉黑涉恶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惩处力度。共受理扫黑除恶案件3件15人,经审查,均认定为涉恶犯罪案件,依法批捕涉恶犯罪13人,目前案件正在加快审查起诉。

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撤案1件1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犯2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件。办理监管场所羁押必要性审查10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违法8件,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0人,有力加强了刑罚执行、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和监督质量的提升。办理审判监督案件9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10件、行政监督案件28件、支持起诉1件、向县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针对我县采石采砂混乱现象,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4件,并及时督促监督县级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违法违规采石采砂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了未成年人案件捕诉一体、专人专办,保护未成年人的效果逐步提升。

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顺利完成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整体转隶监察委工作。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协调机制,制定了《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漾濞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办案衔接办法》,全力支持和配合监察机关开展反腐办斗争,继续发挥好反腐败职能作用,目前正在审查起诉我县首例(首案)采取留置措施、实行监察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1件3人。

紧紧围绕挂钩村脱贫摘帽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户户清”等专项行动,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向纵深推进。2018年,共为挂钩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投入帮扶资金近30万元,以实际行动支持挂钩村各项事业发展,让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118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01万元,占总收入的86.35%;其他收入162.31万元,占总收入的13.65%。总收入与与上年805.87万元相比增加了383.45万元,同比增长47.58%,增长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增多,以及2017年由县财政代编决算,未将县级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在2017年度决算报表中,而2018年将县级财政拨款收入列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116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91万元,占总支出的77.7%;项目支出259.71万元,占总支出的22.3%。总支出与上年825.44万元相比增加了339.18万元,同比增长41.09%,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了工资和津贴致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4.91万元。与上年605.40相比增加了299.51万元,同比增长49.47%,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了工资和津贴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4.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72万元。与上年220.05万元比增加了39.67万元,同比增长18.03%,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漾濞建设。2、国家司法救助工作。3、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4、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4%。与上年808.40 万元相比增加了197.81万元,同比增长24.47%,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了工资和津贴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4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行政运行、两房建设、其他检察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8.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预算的3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预算的5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9.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继续贯彻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19万元,下降4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万元,下降2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万元,下降75.6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9万元,占84.2%;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占1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日常运转、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控告申诉、执行监督、案件管理等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和各相关单位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23万元,与上年81.38万元相比减少了2.15万元,同比减少2.64%。主要用于单位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日常运行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289.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72万元,固定资产1143.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3.8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251.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2.58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22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3.82万元,主要原因为以前未将土地划为无形资产本年度将土地划为无形资产,其次由于2018年资产上划省级管理,经审计调整减少我院其他应收款,核销了一批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89.82

112.72

636.84

83.54

422.9

33.8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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